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

財富與成就

現今社會,許多人認為財富與成就成正比,財富越多就越有成就。


我則認為兩者根本亳無關係,擁有越多財富不等於成就越高,而成就越高亦不等於擁有越多財富。

首先,我們先釐清甚麼是財富與成就。財富,顧名思義是指擁有的金錢與財產。成就,指的是一個人對社會於物質上、行為上、思想上作出的貢獻與建設,而足以受萬人景仰或尊敬。

為甚麼財富與成就根本亳無關係﹖第一,擁有越多財富不等於成就越高。一個人擁有很多財富並不代表他的成就受萬人景仰。今天我們於社會中見到一些富商,把資產守轉移及下一代,讓下一代繼承下去,但下一代只懂吃喝玩樂,不務正業,更被社會稱之為「富二代」。這一班「富二代」的財富與成就成正比嗎?台灣「富二代」李宗瑞,擁有的總資產值300億港元,但他不務正業,只顧貪圖美色,與60多名女性有過性行為,更涉及性侵罪案之中。他們真的擁有很多財富,但他們的成就在那?胡亂揮霍金錢根本就毫無貢獻或建設可言,能稱得上甚麼成就?

再講,人若有意外之財亦不代表其有著成就。抽中了一百萬元彩券、抽中了巨額獎品例如名貴氣車等,都不代表你有到社會作出貢獻。他日如有一名家庭主婦抽中了巨額獎品、或一名普通市民抽中了一千萬的「六合彩」,那是不是代表他們霎時間,其成就就變得很高呢﹖既然財富是意外得來的,能代表甚麼成就呢?

另外,從不法之途奪來的財富亦不代表很有成就。一些人以貪污、賄賂奪取回來的財富根本與其成就差天共地。清朝乾隆皇帝身旁一大紅人,和珅,所聚斂的財富,約值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,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,所擁有的黃金和白銀加上其他古玩、珍寶,全部約值今七千多億人民幣,兼併全國千百萬頃的土地以及數百處房產等等。後被世人稱之為「貪官之王」、「貪污之王」。沒錯,他有著成就:擔任外交官平定了安明案和李侍堯案等。但他之後每一次處理不法集團或不法事件時都,因為盡得乾隆皇帝信任,本應收歸國有的,都被他私吞了。試問,他作過的成就與他的成就成正比嗎﹖他作過的成就值得上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嗎?他作過的成就值得上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嗎﹖如值得上的話,那貪污和賄賂也算是成就吧。

此外,成就越高亦不等於擁有越多財富。為社會作出貢獻與建設,換來的並不一定是財富。「加爾各答的天使」德蘭修女就是例子。1947年東巴基斯坦脫離印度獨立,加爾各答湧入了數以萬計的難民,大多數都是怕被穆斯林迫害的印度教徒,傳染病如霍亂和麻瘋病沒有受到控制,在街頭巷尾爆發開來。德蘭修女冒著被傳染的風險,勇敢走進難民營,為難民醫病。隨後,她為在貝魯特難民營遭圍攻的緊要關頭,於交戰前線的醫院中成功救出37名孩童;幫助和照料了埃塞俄比亞的飢民;扶助切爾諾貝爾的核輻射受害者以及亞美尼亞大地震的災民,平息了很多紛爭等等。德蘭修女為世界帶來醫治和祝福,更為世界埋下和平的種子。可是基於天主教徒的關係,她不能收取財富,以上的貢獻只是義務而矣。如果財富與成就成正比的話,她擁有的不只是每天三餐和睡木板床而矣。

有人說,商人田家炳擁有香港田氏化工有限公司,資產逾五十億,財富與成就成正比。但他不單為社會建設化工工業,而是作福慈善。他捐出近二十億,於教育、醫療、衞生、交通、文娛、社會褔利等。以「田家炳」命名的單位和建築物數百項,例如仁愛堂田家炳小學、保良局田家炳千禧小學、救世軍田家炳小學等。換言之他的成就於慈善上比他的財富高很多。


財富與成就根本亳無關係,只要努力貢獻、建設和服務社會,於社會中立下成就,這樣有多少財富都並不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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